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或以往抽检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该局集中执法力量对3家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40批次LED灯具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测,12批次不合格。其中,legrand、飞雕等品牌产品具有触电风险。
6批次产品防触电保护不合格,消费者打开灯具光源腔后,可能触及带电部件,导致触电危险,存在安全隐患。如上海欧欧实业有限公司在legrand欧欧专卖店销售的标称由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 legrand牌嵌入式灯具(规格型号:LTY56000B 5.5W(15×0.3W/LED颗粒)、生产日期:未标注),灯具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后以及在更换光源而必须打开灯具时,可触及带电部件(标准要求应不易触及带电部件)。
7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打开灯具光源腔后,可能触及带电部件,导致触电危险,存在安全隐患。如飞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在飞雕照明旗舰店销售的标称由广东同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飞雕”固定式通用灯具(规格型号:FD-LED-MX120 20W (40×0.5W/ LED模块);生产日期2020-06),企业宣称为不可替换光源,实测在不破坏灯具情况下,光源可替换(标准要求为带有不可替换光源的灯具,除非破坏灯具或者其他部件,不可能替换和(或)触及带电部件)。
7批次产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带电部件与外壳距离不足,容易发生触电危险,存在安全隐患。如上海居耀灯饰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居耀家居专营店销售的固定式LED灯具(规格型号:SJ-5055-240C 240W (160×1.5W/LED模块);生产日期2020/9/7),实测值与外壳爬电距离为0.87mm(标准值应≥1.52mm),与标准要求不符。
2批次产品外部和内部接线不合格,如上海豫濮实业有限公司在妙朗家居旗舰店销售的标称由中山市妙朗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妙朗牌嵌入式LED天花灯(规格型号:RON1T03 3W (1*3W/LED 模块);生产日期:2020.8),电源线截面积实测为0.5mm2、0.15mm2(标准值应≥0.75mm2),与标准要求不符。使用截面积不足的导线,一旦导线过热,可能引发火灾。
电磁兼容项目不合格,会影响同一线路中电子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可能导致设备控制失灵和误动作等危害。其中有4批次产品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不合格;有3批次产品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不合格;有2批次产品谐波电流限值不合格。如奥朵(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奥朵家饰用品旗舰店销售的标称由中山市小榄镇科露艾家电器厂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规格型号:KL3060 36W (24×1W/LED Module);生产日期:未标注),其在0.34MHz的准峰值实测为80.0dBμV(限值应为59.2dBμV),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不合格;在85.36MHz的准峰值实测为61.07dBμV(限值应为55.31dBμV),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不合格;3次谐波百分比实测为85.56%(限值应为16.91%),谐波电流限值不合格。
7批次产品标记不合格,不能有效提醒使用者正确使用产品。如上海焰名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焰名家居专营店销售的标称由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PHILIPS牌LED格栅射灯二代(规格型号:GD022B LED8×1MB 10W (12×0.7W/LED );生产日期:16/09/2019),产品型号等标记上的文字高度<2mm(标准值应≥2mm);上海谏邺照明有限公司在谏邺家居专营店销售的标称由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OSRAM牌皓睿射灯(规格型号:LEDCOMFO SL 4W 4000K 4W (1×3.3W/颗LED );生产日期:2018-07-06),灯具上“不能被隔热材料覆盖”的符号缺失(标准要求应标出该符号)。
消费提醒
应购买标识齐全的LED灯具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LED 灯具时,应查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应标注厂名、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功率、CCC标志等信息。输入电压为220V的LED灯具为强制性认证产品,获得CCC证书后才能生产和销售。也可登录认监委网站查阅相关生产企业的证书信息,核对产品是否通过国家CCC认证,灯具电源线也应有CCC安全认证标志。
另外,应查看电源线与产品连接处是否松动、可移动,应固定紧实,不可被拉动、推入或扭转。查看LED灯具光源是否可替换,应有明确的标识告知用户产品光源的可替换性,对于不可替换光源的产品,应避免灯具故障时随意打开灯罩触摸内部的带电部件。
对于浴室用镜前灯等有防水要求的,应购买有带IP数字的产品。IP代表产品的防尘防水能力,如IP43代表灯具可以抵挡1mm宽度小物体进入和普通溅水的抵御能力。对于可移式LED灯具,灯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把灯具抬到6°左右的角度,应不翻倒。记者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