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共427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质量指标、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和其他污染物等7类指标。其中,合格产品425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1.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红岭市场内蔬菜行25号出售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28.5μg/kg,标准规定不得添加。
2.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红岭市场内蔬菜行25号的“豆角(豇豆)”,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0.14mg/kg,标准值为≤0.02mg/kg。
以上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武鸣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了处置,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同时,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生产、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下架,分析原因及限期整改。记者 徐远官
不合格产品信息(2020年第20期)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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