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9期)。公告称,近期,该局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117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市绿洲农贸市场(黄俊杰)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城市绿洲农贸市场(李荣达)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三、南京市栖霞区魏峰水产批发中心经营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四、南京市栖霞区许为宏水产经营部经营的昂刺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五、南京市栖霞区胡从国食品店经营的老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六、南京市栖霞区胡从国食品店经营的圆香干,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七、城市绿洲农贸市场(任玉顺)经营的老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八、栖霞区潘传竟水产品销售中心经营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九、仙林菜市场(周华)经营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十、仙林菜市场(周华)经营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责成相关分局或大队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该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记者 徐远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