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第39期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公告称,近期,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猪蹄、中华鲟、圆茄子、鲍鱼、花生米等270批次,合格265批次,不合格5批次;生产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牛奶、苞谷酒、大豆油、辣椒面、水豆豉等101批次,合格99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环节开展安全监督抽检鲜肉包、黄豆芽、嫩豆腐、馒头、香菇等50批次,合格50批次。共42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
1.观山湖区金阳新区恒晖综合农贸市场B37-B40销售的“鲈鱼”,不合格指标“磺胺类”;
2.贵阳观山湖真多鲜海鲜店销售的“石斑鱼”,不合格指标“呋喃唑酮”;
3.贵阳观山湖真多鲜海鲜店销售的“七星鱼”,不合格指标“氧氟沙星”;
4.开阳县刘正平粮油干货店销售的“红花生米”,不合格指标“黄曲霉毒素B?”;
5.贵阳市南明区顺利海产品批发部销售的“花蟹”,不合格指标“镉(以Cd计) ”
6.清镇市罗贤霜酱菜加工厂生产的“贤霜酱菜细米盐菜雪菜”,不合格指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7.贵州多彩谷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源纯香菜籽油”不合格指标“铅(以Pb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数量、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同步做好后期的跟踪复查工作。记者 徐远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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