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通过过几个数字音乐平台的会员?你会为数字音乐专辑掏腰包吗?你一年收听数字音乐的费用有多少……近年来,伴随版权保护环境的改善,为数字音乐付费已成为业界共识,人们关心的话题由“该不该付费”向“如何付费”转变。
记者在这场以“数字音乐付费如何拉动行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论坛上了解到,目前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的用户规模达到6.38亿,但数字音乐用户整体付费率只有5%。如何拉动数字音乐付费推动行业发展,已成为产业必须解决的问题。对此,有专家表示,只有加强版权保护、不断普及用户付费意识、培养用户付费习惯,才能推动音乐平台业务增长,平台才可以反哺音乐人的创作,建立良性版权生态。
为作品付费是对音乐起码的尊重
“去餐厅吃饭要掏钱、去商场购物要刷卡,在数字音乐时代之前,要听歌就要购买磁带或者CD。为什么说起为数字音乐付费就很多人不理解呢?”对于数字音乐付费问题,原创音乐人何小河在论坛上抛出一个疑问。
何小河是一位独立原创音乐人,还在读书时就开始创作音乐作品,目前已在腾讯音乐等平台上发行了《占梦仪式》《桃乐丝迷惘指南》两部原创专辑,总收听量超过1亿次。在她看来,为音乐付费是对音乐人最起码的尊重。在贝多芬和莫扎特时代,版权制度尚未建立,但那时人们都知道收听他们的作品是要付费的。在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不可同日而语的今天,人们为什么对付费还犹豫不决呢?如今,音乐产业的发展来到了数字音乐时代,而这是载体和创作方式的不同,本质上还是以优质内容为核心。音乐人收入方式的多样性和稳定性,能促进音乐风格的多元化乃至改革。相反,如果音乐人无法通过带有个性审美及风格的音乐创作获得收入,那么将会有逐渐转向创作单一化、以流量导向利益为主的“命题”作品,且目前已经出现这一趋势。
“音乐家不是靠吸着月光的灵气就能一直写出厉害的曲子,他们也很在乎生活的柴米油盐,只有大家为作品付费、杜绝侵权盗版了,音乐人才能创作出更多优质内容。”何小河说道。
提升数字音乐付费用户率
根据CNNIC发布的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4亿,其中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6.38亿,占网民整体的67.9%。另外,国际唱片业协会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数字音乐用户整体付费率只有5%,同时美国音乐付费用户率接近50%。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李小莹常年研究数字音乐产业领域发展,据她调研,国内头部数字音乐平台的付费用户比例在6%左右,一些非头部平台可能只有2%-3%。“目前数字平台盈利仍然是少数,虽然当前用户的音乐付费意识有所提升,但是付费用户的比例还是较少。”李小莹表示。
为什么数字音乐付费推广艰难,是什么原因让用户不愿意为需要的音乐来付费呢?李小莹认为,这与早期数字平台发展有关。在互联网早期“野蛮生长”阶段,音乐可以免费听、免费下载、免费使用、免费传播,野蛮生长对互联网平台来讲是必要阶段。在经历了“野蛮生长”阶段之后,互联网平台越来越规范,平台和用户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平台需要资金周转,音乐人的创作需要被尊重,音乐唱片公司和制作公司需要版权收益,数字音乐收费便逐渐兴起。对用户而言,建立付费意识需要一个过程。
在李小莹看来,要提高平台的服务,如果平台不能很好的提升用户听音乐的体验,他们便不会付费听音乐。一定要让用户产生不一样的感受,同时加强宣传,培养用户习惯,通过多渠道的方式倡导付费听音乐。
面对数字音乐行业面临的付费难题,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助理教授任启明试图从版权保护的视角寻求答案。据他介绍,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版权制度上有一个上位概念叫信息产权,指得是有一类信息它具有复制的价值,对于这些信息所赋予的财产权我们把它称之为信息产权,数字音乐便属于信息产权。”任启明说。
任启明介绍,信息产权中有两个数值,一个是最优的社会运用量,比如能够让一本书有更多的用户,最好的定价是什么?另一个数值是理想的社会研发量,即要覆盖掉研发成本,能够激励创作人员创造出更好的信息。
在数字音乐中,理想的社会运用量是免费下载,让更多的人听到音乐。但考虑社会研发量,激励创作人员创造出更好的信息,就要覆盖掉研发成本,所以出现了数字音乐付费,二者的矛盾也由此产生。
任启明认为,数字音乐平台恰巧可以化解这些矛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平台是和音乐创造者、使用者之间产生的一个中介,而这个中介同时在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达成了相应的关系。国内数字音乐平台并不需要通过减少免费用户权益的方式挤压用户去付费。最理想的定价方式是给每一个用户进行单独定价,如果你特别喜欢一个歌手的话,那你愿意为他多付钱,如果你觉得一般般,可以给你降一点价,这其实是一个最优的运营。(本报记者 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