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此前B站诉D站商标侵权案一审落槌。视频网站D站“嘀哩嘀哩”运营方被判停止侵权B站“哔哩哔哩”,并赔偿311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D站在今年第一次遭遇法庭判决。在此之前,D站创始人曾因侵权播放动漫遭到批捕。
看着D站与B站高度相似的商标——颜色相近、名称相像,再看其上架B站的版权动画后甚至连右上角的B站图标水印都没有删掉,不禁感慨其胆子之大。但看似如此明目张胆的“李鬼”,在面对审判时却坚称自己的网站名字“嘀哩嘀哩”源于儿歌《春天在哪里》。从法院判决来看,这个理由显然并不具备说服力。毕竟,如果这种解释得到支持,那么“口渴可乐”“六个铁核桃”“三春风”等雷人“山寨”商标可能也能找到理由说明自己的“命名创意”了。
按理说,在商标专利问题上,法律法规到位了,社会认识也提高了,争端应该更好解决才是。但从近年来很多知名企业绞尽脑汁筑起商标专利“护城河”的现象来看,形势并不乐观。“抖音”母公司字节跳动共申请注册了958件带有“抖”字的商标,老干妈更是将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女儿、老姨妈等商标悉数收入囊中……
在专业观点看来,在商标注册时,就多类别商品统一注册形成商标体系、积极注册商标反对不正当竞争等,都是企业合法合理的选择。这些做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防止商标争端,值得鼓励。但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这样的严防死守有效,同时也存在副作用。提前注册商标在加重了企业负担的同时,也给其他公司的商标注册带来了不便,实为无奈下的权宜之策。
从这个角度上看,此案的判决也为商标专利保护提供了一个正面示范。鼓励企业的“胡萝卜”要有,打击碰瓷“李鬼”的“大棒”也要充分配备。在拥有配套法律支持,同时也得到社会认同的情况下,严打“李鬼”的底气应该充足,惩罚的手段不能松软。相信通过严厉判罚,能够提高“李鬼”们的犯罪成本,也能让他们对法律更存敬畏心而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如此,方能够促进商标保护难题得到更好解决。(许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