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37期)。据公告,该局组织抽检了14类食品890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豆制品3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信息显示,北京市紫光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公司经营的1批次豆腐样品,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未规定豆腐中允许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即表明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记者 陈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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