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本次共抽查38家经销企业的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
本次抽查按标准规定重点检验了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其中,商标为“绿佳”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电气装置项目不合格;商标为“兴世达”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车速提示音、车速限值项目不合格;商标为“金箭”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电气装置项目不合格;商标为“欧派”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车速提示音、车速限值项目不合格;商标为“五羊”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车速提示音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车速限值不合格会因车速过快引起前制动力增加,进而容易导致制动失效、侧滑和前翻的危险,严重情况可能造成车架和前叉等主体结构的负荷加大而发生断裂,对骑行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电气装置不合格容易出现电气线路短路等异常现象,引发电线局部积聚热量,从而导致电线高温老化产生危害。车速提示音主要是及时提示电动自行车车速快慢,保证骑行安全。
本次抽查任务由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抽查工作按照《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采用抽检分离的工作方式。记者 陈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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