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4期)。本次公示的监督抽检信息是2020年6月玉环市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涉及生产环节8家生产企业(小作坊)4大类食品,包括:酒类、肉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涉及流通环节28家经营单位9大类食品,包括: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涉及餐饮环节20家经营单位3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玉环市56家生产经营单位共171批次,检验合格164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95.91%。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玉环昌方水产品商行(玉环市干江镇繁江路干江综合贸易市场内)经营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2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应荷姐(玉环市沙门中心菜市场)经营的罗氏沼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8.4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三)应荷姐(玉环市沙门中心菜市场)经营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39.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四)张云肖(玉环市清港镇清华路清港综合市场一楼)经营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34.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五)王青秋(玉环市清港镇清华路清港综合市场一楼)经营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3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六)金怀玉(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甲23号)加工自制经营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七)金怀玉(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甲23号)加工自制经营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99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所依法予以查处。记者 陈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