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一个由美国两党参议员组成的小组提出了《2019年假冒商品查封法》(CGSA)。这项立法旨在解决进口商品的假冒问题。CGSA将外观设计专利纳入海关边境保护局(CBP)现有的针对商标和版权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中。基于CBP现有的知识产权执法方案,CGSA或将为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持有人提供相对较快的救济和保护,此类保护与救济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排除令效果相同。
美国企业阻止侵权商品进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ITC调查和CBP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
2019年12月5日,参议员卡西迪(Cassidy)、蒂利斯(Tillis)、孔斯(Coons)和广野庆子(Mazie Hirono)提出CGSA。CGSA现已提交给参议院财政委员会。CGSA第二条对《1930年关税法》第596(c)(2)(C)[《美国法典》第19编第1595a(c)(2)(C)条]进行了修订,规定违反美国外观设计权的进口商品应被扣押和没收。该修订将把现有的商标和版权登记方案延展至外观设计专利。CBP可自主分析和扣押侵犯已登记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进口商品。
但是,反对者称CGSA难以实施,最大的阻碍之一是如何培训海关人员使用所谓的“一般观察员”测试来判断特定商品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该测试是一种视觉测试,与CBP目前针对版权侵权采用的“实质相似”测试相似。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装饰性设计而非功能要素。因此,反对者称当一个外观设计的功能部分使被检查的商品与受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看以来相似时,可能会产生侵权误报。
然而,支持者指出,CBP官员已经使用实质相似测试来识别侵犯版权的产品。该测试也存在风险(例如基于一些不受版权保护的想法或版权作品的标准特征来判断是否侵权)并且是对两个创意作品的相似性的主观评估。支持者认为,鉴于CBP拥有识别“实质性相似”产品的知识和经验,再加上适当的培训,海关官员会正确使用一般观察员测试来识别侵犯已登记外观设计专利的进口产品。
自2019年12月推出以来,美国国会在推进CGSA方面尚未取得明显进展。(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