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广州南沙区获悉,广州市南沙区法院首次在一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引入3D扫描技术,对5瓶侵权红酒进行庭前固定和庭上还原,法官只需滑动鼠标即可在电脑上全方位、无死角、更清晰地仔细观察侵权产品所有细节,侵权比对过程十分便捷、准确。
近年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加大保护力度、优化保护效能、提升保护效率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出知识产权司法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重要作用。
动动鼠标全方位比对证物
“你看,侵权产品的包装、图案标识都非常清楚,与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一对照,是否相同一目了然。”首次运用该技术的法官、南沙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张志荣说道,“如今采用3D扫描技术,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电脑上查看证物细节,还可以多倍放大,甚至比观察实物更清晰,极大方便证物展示!”
商标作为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重要的无形资产,商标权的保护对企业有重要意义。在侵害商标权、著作权的案件中,关键是如何准确、高效地对注册商标和被控侵权商标在整体样式和局部细节进行比对判定侵权事实。在某些案件中,因证物体积较大或不宜移动,无法在庭审中对证物进行当庭现场比对,增加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难度,同时也给当事人带来不便。
以往通过照片的方式展示证物,受拍摄角度和二维平面的限制,一些细节容易被忽略,导致双方当事人对证物比对结果产生争议。采用3D扫描技术后,这些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无论多么难以搬运的证物,只需一张光盘即可轻松移送;无论多么微小的细节,都可以通过旋转、放大仔细比对,使得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证物展示更便捷、更轻松、更灵活,减少当事人对案件关键争议的分歧。
记者了解到,南沙法院近年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智慧司法保护水平,发挥“互联网+”技术赋能,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跨域网上立案、电子送达、5G远程视频开庭、“掌上”专业调解APP,以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
“从业禁止”保护企业创新发展
5月28日,南沙法院首次适用“从业禁止”审结了一宗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取公司商业秘密并以此获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南沙法院对其处以”——禁止被告人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弹簧垫生产机的设计、生产、制造活动。
被告人刘某在入职广州某柔公司期间,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及劳动合同,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系统越职查看并下载公司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图纸和核心技术参数。之后又以此为基础,制造同类产品并出售,总价达835万元。
南沙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使用,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于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中既有审判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也有多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民商事法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的专业化优势。南沙法院以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加强刑罚威慑,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保障企业创新和公平竞争、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记者耿旭静、董业衡,通讯员林丹贤、王君、佘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