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0期)。通告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的食品经营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样检验项目样品207批次,合格样品20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本期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1.中山市坦洲镇启文水产档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0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2.中山市南朗镇锦羊海鲜档销售的膏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0.79mg/kg,超出标准规定≤0.5mg/kg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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