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VEPatent网站近期开展了一项研究,对视频会议在专利案件中的应用以及视频软件作为一种长期可行方案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229人接受了在线调查,并对如下表述作出了回应:“在新冠肺炎危机期间,我对使用视频会议技术举行听审的体验是积极的。”
在那些曾经使用过在线工具的受访者中,调查结果是非常积极的。但是,46.3%的受访者没有使用视频会议的经历。
然而,约91%的人不同意以下说法:“未来,欧洲的专利法院应仅使用此类视频会议工具举行口头审理。”
对于“未来,欧洲专利法院应混合采用法庭和视频会议进行口头审理”的说法,70%的受访者表示支持,30%不赞同。
就职业而言,55%的受访者是专利律师,25%的为诉讼人,16%的是公司内部的律师或专利律师,其余为专利法官。
视频会议的使用在欧洲不尽相同。英国和德国的法院在迅速适应视频软件会议技术。
在荷兰,尽管法院素来反对采用视频会议方式。但在4月中旬,海牙地区法院的法官首次举行线上庭审。
事实上,在4月22日,海牙地区法院另辟蹊径,使用在线聊天工具举行了4小时候的听审,就Sisvel诉BKK、Oppo、OnePlus和Wiko案(案件号:C/09/578930)的技术问题进行探讨。涉案公司的律师向JUVE Patent强调称,这个实验非常成功。
此后,荷兰的法院通过视频连线举行了几场听证并下达了裁决。其中备受关注的案件是最近的Fresenius与EliLilly关于培美曲塞的纠纷。
但是,法国法院尚未将视频会议作为举行专利听审的方法。尽管法国法院对紧急案件采用了视频听审,但只是将知识产权案件的程序截止日期延长。
相反,在德国,庭审正常举行。事实上,为了避免积压,一些法院在赶进度。
英国对视频会议工具的接受程度明显不同。最近的一个例子是,7月3日,英国专利法院举行了3次口头审理。高等法院的法官保罗·摩根(Paul Morgan)通过Zoom对Lufthansa与Astronics的案件举行了第一次听审。高等法院的法官科林.波斯(ColinBirss)通过Skype对Edwards Lifesciences与Meril之间的纠纷举行了第二次听审。第三次是助理法官理查德·米德(Richard Meade)利用新兴视频会议平台Sparq对Merck Sharp和Dohme起诉Wyeth案进行了审理。
此外,不同的个人和机构会选择不同的平台。Skype的使用似乎比Zoom等其他平台更普遍。英国律师指出,Skype是英国法官们选择的视频软件平台。另一位英国律师指出,这可能与Skype是视频会议市场的早期领导者有关。
有趣的是,德国法院似乎也更倾向于使用Skype。也有一些人认为Teams是一种有效的跨境联系方式。当然,一套程序中使用多种平台的情况也很常见。
但是,长远来看,视频会议方法会持续多久还有待观察。一些受访者批评称视频会议没有隐藏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姓名,尤其是Skype。该平台会显示参与者的姓名。其实有一些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使用代理服务器,但这本身也存在安全风险。
一名受访者表示:“调解与仲裁仍需要高度保密。”一些律师担心视频会议软件没有封闭式法庭安全。其他人担心法院违反保密规定只是时间问题。(编译自www.juve-patent.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