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自贸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浦东首例假冒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案及销售假冒欧普灯饰系列案等4件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19年2月,被告人诸葛某某在经营上海某贸易公司期间,在未获得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会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设计、生产带有“BORDEAUX”注册商标标识的标贴,加贴于该公司灌装的葡萄酒瓶身后对外销售。同年3月,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行政执法中当场查获涉案葡萄酒52箱(每箱6瓶),还在该公司的仓库内查获涉案葡萄酒1608箱(每箱6瓶),非法经营额达24万余元。
该院依托知识产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经与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会商,通过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立案监督;在受案三日内该院即向权利人送达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启动诉前调解机制,促成犯罪嫌疑人向权利人进行合理赔偿,取得权利人谅解;结合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日前,上海某贸易公司及其实际经营人诸葛某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罚金10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近年来,浦东新区检察院创新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机制,探索案前会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专业化办案组、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等,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该院针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侦办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定性要求高等特殊情况,探索启动案前会商机制,在被害单位报警时即提前介入,邀请被害单位、第三方鉴定机构以及侦办的公安机关,充分听取被害单位被侵权事实和证据,听取鉴定专家的咨询意见,作出精准判断,及时、高效解决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对于被侵权的商业秘密的密点认定等专业性很强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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