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二至周四20点更新两集,VIP抢先看;VIP超前点播,星钻会员免费解锁,更新至6集/共12集……”6月21日,爱奇艺网站上这样介绍着热播剧《隐秘的角落》的播出方式。但是,某短视频平台中的一个账号下播放的剪辑片段已经有了5个小视频,每个片长在2分50秒左右,内容涉及原剧第6集——这正是普通VIP用户现在可以观看到的最新一集(6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如果短视频制作者和剧方没有宣传推介关系,不是由剧方提供的素材,那么,制作者通过剪辑片段的形式将VIP用户才能观看的最新剧集免费剧透给普通用户,这既侵犯了电视剧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付费收看的VIP用户也是不公平的。不只是《隐秘的角落》这样的热播剧,许多老的影视作品也被剪辑成短视频,充斥各大平台。一些账号就是通过这种剪辑视频吸引流量,获得打赏和广告收益。
在一些短视频制作者看来,“影视剧公映过了,在网上可以直接观看,所以不需要经过制片方的同意,就可以对影视剧进行视频剪辑播放”,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演绎作品的制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应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
在这方面不乏相关案例。近年来,网红谷阿莫凭借着“5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系列,吸引了近千万的粉丝。他将原本100多分钟的电影制作成5分钟左右的短视频,在各大平台赚取利润。然而,这一行为却侵犯了电影出版方的著作权,被5家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谷阿莫被判赔偿数百万元,并公开发文道歉。
除了短视频制作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外,短视频平台没有尽到审核把关义务,也是短视频剧透侵权的重要因素。有的短视频平台认为,自己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适用于“避风港”原则,即只有被告知侵权时才有删除的义务。对此,国家版权局曾约谈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要求相关短视频平台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不得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去年3月,备受关注的爱奇艺公司诉宽娱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二审宣判,因为宽娱公司运营的“哔哩哔哩”平台有用户上传《爱情公寓4》的剪辑视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宽娱公司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判令其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今年6月起,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及通过流媒体软硬件传播侵权盗版作品行为。
除了有关部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外,广大短视频制作者和平台运营方也应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去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明确提出“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这应该成为短视频制作和传播自觉恪守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