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知识产权为高质量发展赋能,那么侵权行为便是制约发展的毒瘤。笔者从江苏南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9年全县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商标案件、专利案件187件,案值200余万元,查处侵犯版权案件27件,切实履行了为高质量发展护航的使命。
过去,如东新媒体县中小企业因被侵权而陷入困境,一蹶不振甚至彻底丧失市场主动权的案例不在少数。早年间,一些企业缺乏申请专利的意识,产品一经问世,便被同行“模仿”,抢先进行专利注册,自己的正当经营反而成了“剽窃”;后来有了产权意识后,面对竞争者花样百出的侵权行为,企业又苦于维权无门,动辄耗费大量财力和时间去打维权官司,生产经营也遭受重创。种种事例警示我们,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亟待建立。
2016年4月,知识产权“大保护”这个理念首次被提出,此后数年间,国家层面也相继出台一些政策法规,并以专利、商标、版权领域“三合一”综合管理改革推广了“互联网+知识产权大保护”等实践,逐步完善产权保护体系。然而,完善体系是基础,提升公众保护意识才是关键。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实际上就是一个“政府统筹,企业唱戏,公众参与”的过程,企业要完成自身版权战略布局,政府部门在为产权持有者做好产权护航,强化侵权执法的同时,也要对社会公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要知道,知识产权保护涉及注册登记、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等,流程复杂,耗时长久,这就决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能用单一的模式和手段,更不能等到侵权行为发生了再行动,而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是兴国之举,也是利民之事,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才能加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唱响知识产权保护“合奏曲”。(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