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肉制品、酒类、乳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15大类合计598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5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唐家墩购物广场经销的零号土猪去骨元尾(鲜猪肉)(购进日期为2019-12-16),氯霉数检出值0.48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岳家嘴店经销的湖北三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普多花种蜂蜜(女士)(生产日期为2019-02-28),诺氟沙星检出值4.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果岭公元分公司经销的的罗氏虾(淡水虾)(购进日期为2019-12-17),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1.0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 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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