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就德国汽车制造商宝马公司(BMW)与印度电动三轮车制造商Om Balajee公司之间的商标纠纷作出了有利于宝马的判决,禁止Om Balajee制造或销售带有“DMW”标志的商品。
2017年,宝马曾起诉Om Balajee商标侵权以及仿冒。
宝马表示,其自1987年起就开始在印度开展业务,其商标已在印度家喻户晓并具有高度的显著性。
2016年,宝马以Om Balajee侵犯了其印度商标为由,首次向该公司发出了停止侵权通知。
宝马称Om Balajee的标志与自己的商标十分相似,但Om Balajee否认了这一说法,理由是宝马并不从事电动三轮车的生产。
Om Balajee还指出,宝马的诉讼受到了诉讼时效的限制,因为自己自2013年起就开始生产“DMW”品牌的电动三轮车了,而宝马在2017年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德里高等法院表示,OmBalajee的标志“DMW”与宝马的知名商标无论在视觉上还是在发音上都十分相似,Om Balajee显然是想利用宝马在市场上所享有的品牌质量和商誉。
该法院还指出,宝马在2016年发出停止侵权通知之前不久就首次得知了Om Balajee的侵权行为。而且,即使宝马延迟了提起诉讼,这也不足以阻止法院发布禁令。
根据印度最高法院的判例,德里高等法院指出:“如果初步证据表明Om Balajee使用‘DMW’标志本身是出于欺骗目的,那么发布禁令变得十分必要。”
德里高等法院认为,Om Balajee对“DMW”标志的使用是一种具有欺骗性的举动,旨在试图利用宝马品牌的声誉和商誉,并且有可能会使普通人误认为Om Balajee提供的服务与宝马有关。(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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