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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购买进口口罩需提防伪劣产品

编者按:近期,不少公司和工厂开始复工,返程的民众也开始陆续回城。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诸如“房租减免”“进出小区受阻”“企业降薪”“天价口罩”等问题也引发了各方热议。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联合联动律师推出疫期普法专栏“律师说法”,对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解答。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国产口罩“一罩难求”,不少消费者将目光瞄到海外,这让不少海淘企业、代购、微商看到了商机,进口口罩也成了时下抢手的“香饽饽”。

不管是在朋友圈,还是药店,都能看到进口口罩的身影,而且这些海外口罩卖得还不便宜。近日,记者在长沙某药店看到,货架上显示有出售韩国进口KF94口罩,标签中售价为900元一盒,一盒30个,折算下来一个口罩的价格为30元。

红网《消费维权》栏目消费者维权数据显示,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口罩价格和质量问题的投诉频发,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包括“口罩涨价”“商家囤货”“收款后被拉黑不发货”等。

药店可以售卖进口口罩吗?海淘口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2月19日,红网联动律师、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梁从法律的角度对此类问题进行解答。

刘国梁表示,药店出售海外口罩必须是从正规渠道购入的,要有相应的纳税或者海关证明。刘国梁还提醒消费者,在药店购买这种进口口罩的时候要注意查看包装,这种进口商品需有中文的介绍或说明,如果没有,则为走私商品。

“在微信等社交平台购买口罩等疫情防护物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质量问题,如果发现口罩为伪劣产品、或者发生收款后被拉黑不发货等行为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报警。”刘国梁表示,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医用器材的经营者、直接责任人将会面临行政处罚,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刘国梁提醒各位消费者,不管是在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口罩等疫情防护物品,如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一定要及时保存卖家信息和有关消费凭证并向工商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以要求出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红网时刻记者彭梦颖曹佳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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