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罪不认罪,认罚不认罚?”2月12日,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防疫期间办案不停,检察官邀请辩护律师,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共同办理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促进疫期办理刑事案件提质提速。
该案件犯罪嫌疑人关押在汝州市看守所。提审前,湛河区检察院与汝州市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在汝州市检察院与汝州市看守所的配合协助下,顺利完成了此次跨县区远程提审。
提审过程中,检察官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相关案件情况,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沟通交流,律师的现场解释让犯罪嫌疑人对检察官更加信服。
“我认罪!认罚!”在检察官依法告知相关权利、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内容后,犯罪嫌疑人当场认罪认罚。检察官与律师通过该院远程提审系统,共同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
疫情当前,湛河区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远一网”平台应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及智慧检务系统,提高办案质效。及时调试设备,确保平台连通顺畅。室内每日两消毒,确保办案环境安全。坚持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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