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的《关于731批次酒类产品抽检情况的通告》,7批次白酒酒精度不合格。
据通告,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酒类产品731批次,合格样品72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隆泉酒业有限公司(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宁城隆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76洞藏(42%vol),酒精度检出值为44.5%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内蒙古金牧马酒业有限公司(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赤峰金牧马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坝上闷倒驴,酒精度检出值为47.2%vol,标准规定为52.0±1.0%vo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御泉坊酒业有限公司(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宁城御泉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神骑手,酒精度检出值为55.4%vol,标准规定为62.0±1.0%vo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赤峰巴特鲁酒业有限公司(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赤峰巴特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闯天下(42%vol),酒精度检出值为39.4%vol,标准规定为42.0±1.0%vo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内蒙古高原蓝酒业有限公司(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高原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喜顺酒,酒精度检出值为63.0%vol,标准规定为66.0±1.0%vo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生物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宁城生物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草原玉帝烈酒6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53.2%vol,标准规定为60.0±1.0%vo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内蒙古金牧马酒业有限公司(标识生产企业名称:赤峰金牧马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牧马鞭闷倒驴6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44.2%vol,标准规定为60.0±1.0%vol。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酒精的度数,表示酒中乙醇的体积与酒体积的比化为的百分数,以V/V作为酒精度的单位。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白酒中酒精度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同时,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白酒时,到正规的有信誉的商店购买,购买时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是否齐全,瓶身是否光洁,粘贴纸外的标注与外包装是否相符,白酒瓶底上标注的厂名或商标与包装上的文字是否存在差异。
为维护消费者权利,在市场上购买到或发现不合格酒类,请拨打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