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新闻发布会 付华柱 摄
中新网广州1月3日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1月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发布该院2019年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高通与苹果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的成功审理,表明了该院已渐成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优选地。
该院副院长黎炽森在会上发布了《2019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七件为专利权纠纷,主要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另外三件分别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其中,“三红蜜柚”案为业界深入理解通过繁殖材料保护植物品种这一品种权保护制度的根基提供了一份标杆判决,确立了品种权保护范围的法律适用问题规则体系。
在高通公司与苹果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高通公司在诉讼中称其是移动通信领域的先驱,其诸多发明专利构建了当代移动通信技术的核心,苹果公司在智能手机和移动通讯产品上实施了高通公司的创新技术,正是这些创新技术使得苹果公司的产品深受消费者欢迎,获得商业成功。高通公司指控苹果上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害其ZL201210390832.X“开关电池充电系统和方法”等发明专利权,要求停止进口、销售、许诺销售iphone7、iphone8、iphoneX等型号的移动通讯产品,并每案要求赔偿100万元合理费用。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本系列案后,由通信领域纠纷特色审判团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安排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技术调查工作,双方当事人也申请了技术辅助人员参与诉讼。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在事实基本清楚、技术问题清晰、法律关系明确的情况下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最后在高通公司与苹果公司达成全球性和解的背景下准许高通公司撤回起诉。
该系列案涉及移动通讯领域的若干关键技术,其成功审理将有力促进该领域的技术进步。同时,随着中国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的现代化脚步加快,尤其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质效的持续提升,在粤港澳大湾区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法院越来越成为国际上高端技术争议解决的优选地。
在“三红蜜柚”案中,蔡新光是三红蜜柚植物新品种权人润平公司在其经营场所销售了三红蜜柚果实,被指控侵权。蔡新光诉称,该品种的无性繁殖材料是包括果实在内的整株植物,润平公司销售的蜜柚果实不仅是该品种的收获物,同时是繁殖材料,其行为构成侵权。润平公司辩称其销售的是蜜柚果实,其中没有能繁殖出树苗的籽粒;该果实作食品用途,且有合法来源。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一审审理后认为,该案中,作为被诉产品的柚子不属于繁殖材料,故销售作为收获物的“三红蜜柚”果实之行为不侵害蔡新光的植物新品种权。一审判决后,蔡新光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裁判结果正确,予以维持。
据黎炽森介绍,该院2019年共新收各类专利案件4360件,占该院收案总数的33.81%,审结3852件,结收比为88.35%。新收专利案件中发明专利案件309件,占比7.09%;实用新型案件1026件,占比23.53%;外观设计案件2941件,占比67.45%,专利其他案由案件84件,占比1.93%。新收专利案件标的总额达到了14.63亿元。(索有为肖晟程徐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