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黑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决定发放2019年度企业专利奖励补助资金。
享受奖励的企业应为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享受专利补助的企业应为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并且是专利的第一权利人。
奖励补助的具体范围及标准包括:
(一)企业专利授权量“超50”“超100”项补助
对2018年度专利授权量超过100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超10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对2018年度专利授权量超过50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超5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二)企业发明专利补助
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企业,给予发明专利权每项补助3000元。
对发明专利授权后保持专利权有效超过五年的(即授权日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给予每项补助3000元。
(三)企业获得国外专利授权补助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外专利授权(基于PCT申请),给予每项授权国外专利补助2万元。
(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对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期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省专利优势企业奖励
省级专利优势企业奖励采取验收后再奖励方式。对2017年度省级专利优势企业通过验收的,给予示范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试点企业每家奖励15万元,培育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奖励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辖区内获得奖励补助企业的确认工作,并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组织企业提供相关辅助材料,确保对企业准确认定,保证资金的正确拨付。(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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