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8期)》。据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13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挥发性盐基氮。
信息显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香蜜湖分店销售的广能鲜鸡腿,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挥发性盐基氮是指动物性食品在酶和细菌的作用下,在腐败过程中,蛋白质分解产生氨及胺类碱性含氮有毒物质。如尸胺、腐胺、酪胺、组胺和色胺等,统称为肉毒胺,它们可与腐败过程中分解的有机酸形成盐基态氮。此类物质为挥发性物质,可引起食品化学组成变化,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越多,食品营养价值显著下降。故此挥发性盐基氮为评定动物性食品新鲜程度的重要指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