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科技创新土壤的重要养分,一头是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日益增多,一头是专业性极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难度不断加大,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于去年5月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人)权益保障办案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多方位、全流程保障被害人(权利人)在检察环节的权益。近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发文,意味着这一由园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工作机制将在全市复制推广。
随着法槌敲下,去年底,园区首例以计算机程序为犯罪对象的侵犯著作权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被告人被判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从被害人发现自己软件的知识产权被‘窃取’算起,这个案子走了5年。”李洪伟是园区检察院奋战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线的检察官,在新的工作机制推动下,案件加速 办结时他感慨万分。“这个案件是关于数控软件的,相比其它的计算机软件更复杂,最主要是作案手法隐蔽、取证特别困难,仿制的软件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光是找到这些买方公司都很难,再加上软件芯片的类型多,抽样鉴定的难度也非常大。”《指引》解决的正是这些审查过程中最实际的问题,该案件的被害人能够充分参与进包括抽样、取证、听证、庭审等各个环节,弥补了检察机关专业知识的短板,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自去年5月以来,园区检察院经办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存疑不起诉率为零。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侦查难度大,涉及的内容非常专业,往往看不到现场,却对取证的要求很高。”据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王军介绍,该《指引》是园区检察院结合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特点与多年办案实践制定的,共13条,明确细化了被害人(权利人)的具体权利范围和检察机关的服务保障举措,具体包括权利对象和基本范围、协助办案的类型和内容、赔偿和解相关工作程序、明确参与庭审相关事宜、释法说理工作要求、自行侦查和监督职责。
“简单来讲,就是依法扩大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权利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深度和广度。”王军说:“检察官虽然深知法律条款,但对于科学技术领域的了解十分有限,知识产权权利人拥有专业的知识,对该项知识产权成果也最了解。因此,从司法鉴定到庭审,我们都给予权利人充分表达意见、充分陈述的权利,对于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技术性较强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人)甚至可以协助开展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供需矛盾”。
针对不同的权利人主体,园区检察院还注重满足其具体诉求。“经济补偿对小微企业十分必要。这种情况下,我们会组织嫌疑人和被害人(权利人)进行协商。”王军介绍说,当被害人(权利人)接受赔偿后谅解嫌疑人时,可出具和解书提交检察院附卷,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在量刑建议中予以体现。“一些被侵权的大企业更看重案件判决结果的震慑性,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会采取让嫌疑人写悔过书并公开发表的形式达成和解。”
多年来,知识产权好似无形却有力的“双手”,推动园区科技创新向前迈进。伴随着苏州自贸片区加速建设,园区也离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目标越来越近。“下一步,针对在审查办案中发现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漏洞,园区检察院将通过发送检察建议、风险防控提示函等多种举措来帮助权利人筑牢知识产权保护的篱笆,为企业创新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为园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王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