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5期市抽)》。据通告,为保障合肥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其中,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理化指标问题。
本次抽检的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抽检依据是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常规理化、微生物、真菌毒素、重金属等项目。
理化指标问题:
汉川市金永发炒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合肥市蜀山区安徽天润多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珑分公司销售的开心豆(香辣味),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蜀山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