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各大商超、专卖店、母婴店为重点,对市场上销售的设计或者预计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商品进行集中监督抽检,共抽检20批次,其中,两批次不合格。
“本次主要抽检了电动玩具、绒毛玩具、摇铃玩具等类型,针对材料、尺寸及强度、耐热和耐燃等46个项目进行检测。”据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抽检发现不合格两批次,分别是由汕头市澄海区利泓奇玩具厂生产的灯光音乐器玩具和汕头市澄海区万达隆玩具厂生产的过家家玩具。问题主要集中在标识和使用说明、发热和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
虽然标识和使用说明指标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普通,较易被消费者忽略,但实质上是判断商品是否合格的一个最基础、最直观的指标之一。消费者可直接通过“标识和使用说明”,了解到所购商品的基本信息,包括较为重要的生产者销售者信息、用途、适用人群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存在问题是指,由于设计工艺或使用原料问题,玩具在使用中发热严重,温度过高,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正常运行,可能会造成玩具发热甚至燃烧,容易引发危险。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玩具,拒绝购买“三无”产品,购买前查看产品信息,了解产品的适用年龄,选购与儿童年龄相符的产品。使用前,对说明书中提到的警告和建议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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