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在餐饮环节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植物油、淀粉制品等原料和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的调味面制品、豆制品、饼干、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11类食品共195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87批次,不合格产品9批次,合格率95.90%。
一、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项目。邹城市鑫智强餐饮有限公司食品原料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梁山县齐祺鱼火锅店食品原料黄瓜氧乐果项目不合格;济宁尚膳若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原料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汶上县国杨超市销售的南京板鸭味(膨化食品)标称生产企业潮州市潮安区特嘉来食品有限公司标签项目不合格、苹果味饮料标称生产企业合肥小超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标签项目不合格、千味松鼠薯条+薯片标称生产企业登封市天友食品厂标签项目不合格;嘉祥县益家超市商店销售的千纸鹤糖果(分装)标称生产企业济南大城小爱食品有限公司标签项目不合格;梁山县朵朵天天鲜综合商店销售的2货松鼠(三合一)标称生产企业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标签项目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不合格信息已通报产品标称生产者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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