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酱腌菜、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盐10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01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乐购日用品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西安市福旺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兰花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虎门凯成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县黄花镇龙之典食品厂生产的板栗糕(板栗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虎门恒达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巧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π切片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沙田佳乐万佳超市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明记腊味加工场生产的风味肠,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沙田坤记粮油杂货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兴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蚕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沙田丰汇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新味食品厂(分装)生产的山东烤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七、东莞市虎门家福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宿迁市乐媳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凤爪,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东坑启德幼儿园食堂购进的东莞市茶山镇泽景食品小作坊生产的豆腐串(油炸豆腐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东莞市高埗洋洋幼儿园食堂购进的白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东莞市东坑智慧泉幼儿园食堂消毒的复用餐饮具(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东莞市大岭山信仁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山东港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虹手工卷(巧克力味蛋糕)和彩虹手工卷(澳洲牛乳味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二、齐齐哈尔贾大姐经贸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亿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韧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三、东莞市万江欧记粮油店购进的腐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十四、东莞市寮步欣欣粮油店购进的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