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期)》。据通告,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蜂产品样品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抽检有3批次蜂产品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山市屯溪区悠选超市经销的黄山市养生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山土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濉溪县瑞旺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合肥美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滨湖百大店经销的合肥市志诚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合家福洋槐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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