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6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33期)》。据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瓶/桶装饮用水5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标称北京大石窝洪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桶装饮用水(石窝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中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的产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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