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31期)》。据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品5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林萃西里26号楼地下一层北京悠惠生活惠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淡水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磺胺类(总量)的限量值为100μg/k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附件:
水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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