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1期)。据通告,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0大类食品67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禹州市亿家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市吉人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星搭档食品(湖北)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奇亚籽全麦土司面包,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4000000CFU/g、35000000CFU/g、36000000CFU/g、42000000CFU/g、420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登封市市区旭东正宗逍遥镇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9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辉县和谐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新郑市新星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哈密瓜味新郑枣片(蜜饯分装),霉菌检出值为1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CFU/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驻马店市喜盈门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5.登封市市区雪冰冷饮配送站销售的标称焦作市怡园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北京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80000CFU/g、290000CFU/g、280000CFU/g、200000CFU/g、23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25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40CFU/g、340CFU/g、260CFU/g、430CFU/g、16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郏县岗磊饭店销售的1批次卤猪耳朵,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4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焦作、许昌、新乡、驻马店、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