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第28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据公告,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40批次调味品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是辣椒酱、鸡粉、鸡精调味料、料酒、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黄豆酱、甜面酱等、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酿造食醋、配制食醋、其他液体调味料。共抽检调味品样品40批次,覆盖8个市(地)。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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