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印尼发生的一起商标纠纷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一次,美国DC漫画公司认为一家名为Marxing Fam Makmur的印尼食品企业出于恶意地将其漫画作品中的标志性人物“SUPERMAN(超人)”注册成了商标,并要求法院能够做出撤销掉该商标的决定。不过,印尼法院最终判定的是美国DC漫画公司败诉。
实际上,DC漫画公司此前就想将“SUPERMAN”注册成自家一款食品的商标,但是由于Marxing Fam Makmur已经抢先注册了该商标,因此才以“恶意注册”为由要求撤掉这个商标。
对于这起案件,印尼法院的态度很明确。首先,Marxing Fam Makmur早在1993年就注册了这个商标,并且多年以来一直在与另一家名为Siantar Top的大型公共餐饮企业联手生产一款名为SUPERMAN的巧克力华夫棒。其次,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Marxing Fam Makmur是出于恶意进行注册的。因此,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本土企业的判决。
当然,有一部分人对此结果表示了怀疑,他们认为印尼的法律制度比较偏袒本地的企业(实际上真实的数据完全不是这样的)以及该国法律制度中存在着某些缺陷。然而,事实却是,尽管印尼的法院偶尔也会作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判决,但绝大多数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都能在印尼得到公正合理的判决。只不过有一些涉及知名品牌(诸如皮尔卡丹、ASICS、宜家以及Monster Energy)的案件更能引起人们的争论而已。(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校对: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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