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三期)。据通报,该局于2019年4-5月组织对深圳市餐饮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本次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1654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1262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8162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8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调味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品质指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非食用物质。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xxgk/qt/qtrsxx_1/xzcf/scjd/查询。
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厅,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抽检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