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统计了一下央视新闻频道的内容,发现除了时政要闻之外,报道最多的内容竟然是交通安全方面的案例,几乎每天都有,同时伴随着报道也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内容。可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其实,交通安全管理的很多法规和监管举措,很值得保健行业的监管者学习和借鉴。比如,对于酒驾的惩处,“入刑”之后,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再比如机动车违法记分的举措,让司机既对法规时刻存在着敬畏感,又不会影响违法者在未满12分时或者一个记分周期过后,依然能正常路上行驶且会成为一个优秀司机的可能;和对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相比,管理机动车的交警没有搞什么阶段性的严打整治行动,但是对交通违法的管理确实有效,起码,对于绝大多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众都心知肚明一目了然;起码,交通活动的参与者对于交警没有过多的怨言。原因在于两条:一是法规政策制定到了位,二是作为管理者的交警的确用了心。
日前,一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向我表示,一年一度的食品安全周又要到了,企业希望参与。但是在这个安全周里还能说点什么呢?我说,就说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他说,保健食品是最安全的一种食品这还用说嘛?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对此,我只能反问,保健食品有多么安全,公众真的知道吗?
如果做一个街采,询问路人,什么是安全的食品,90%以上的人的回答是“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等,这样的回答没有错,但是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都是农产品。这些冠以“某某食品”的标识也都是农业部门对农产品颁发的认证。而真正意义上的最高安全等级的加工食品是什么?恐怕知道的人并不多。实际上,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已经明确指出: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毫无疑问,三种特殊食品的安全等级最高,保健食品位列其中。
保健食品安全到什么程度,还是食品安全法做出了回答: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对符合安全和功能声称要求的,准予注册……依法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第八十二条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八十三条规定:生产保健食品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很长的描述归结两句话:第一,保健食品评审非常严格;第二,保健食品生产要求非常严格。此外,国家对于保健食品也有一系列专门的监管规定,据统计,保健食品监管涉及的法规有400多部。由此,保健食品的监管也非常严格。所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不容置疑。但是对此,大多数消费者不知道。
如果再做一个街采,询问路人,保健食品安全吗?恐怕也有很多人的回答是否定的。其理由便是众多监管部门和媒体披露的,以欺诈行为为代表的“保健”市场的乱象。公众的焦虑也是事实,但是这个事实的背后有两个误区,一是把很多没有国家认证和品质保证的“保健品”当成了经过注册或备案审批的保健食品;二是把保健食品销售过程中的不当宣传等欺骗行为当成了保健食品本身存在的安全问题;保健食品的定义、历次各级监管部门的抽检结果、以及多次针对保健行业整治行动的案例,都证明了这两个误区的存在。
其实,保健食品是最安全的食品之一,保健食品流通过程中的问题不是产品安全问题,这两个事实,监管部门明白,但是他们不愿说,因为保健食品安全这个话题说不好就会让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可以敞开了无所禁忌地吃,甚至可以治病,由此误导公众的消费;企业也明白,但他们不好意思说,因为保健食品安全虽然是不争事实,可没有一个官方认可的标准说法,企业说不好会被认为是对产品的夸大声称;专家也明白,但他们不屑于说,因为他们认为对公众讲保健食品安全很低级,而且不是他们的职责;媒体也明白,但他们不会去说,因为这不是“人咬狗”的抢眼新闻。谁都不说的结果就是,关于保健食品安全的道理,只能隐藏在法规中,散布在广告和商业宣传中,每年的食品安全周,有关部门都会组织各方面力量对公众进行大规模的食品消费知识教育。而恰恰就是对于公众需求愿望比较大而属性了解比较少的保健食品,却缺少正面的宣传,公众得到的信息只是众多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以流通过程的欺诈行为为主要内容的违法案例,或是保健食品不能治疗疾病的风险提示。在市场中,在舆情中,在公众的消费教育中,关于保健食品是什么的,有什么用的知识宣传,关于保健食品是安全食品的理念教育更多的是空白,而这个空白往往就会被一些以逐利为目的的商家以胡说八道的方式占领,这反而加剧了公众对于保健食品的误解和焦虑,他们对于保健食品的认知是治病的“药”或是害人的“毒”,而没有当成一种安全等级最高的健康食品。最终阻滞了保健食品正当的消费和正常的市场。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指出,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逐一排查:一是严格此类食品生产准入;二是加强对此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大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以及有食用量限制及适宜人群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四是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再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重点面向老年人以及其他保健食品消费量较大的人群。可见,监管者对于保健食品的生产和宣传都下了功夫。而这应该仅仅是开始,下功夫之后还要用心思,动用资源优势,制定相应政策,把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大大方方、明明白白、规规矩矩地说出来,才能打开消费者的心结,打开市场的通路。而谋求规范发展的保健食品企业也应当尽到一份社会责任,以公益的心态,运用自身品牌影响力,从基层科普的层面,把保健食品的真实属性告诉消费者。
今年食品安全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民以食为天,走进新时代食品安全已经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吃得安全”已经融入到“吃得明白”“吃得健康”“吃得快乐”之中,成为了公众食品消费新的追求。保健食品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标志之一,不应当徘徊于安全的底线。走出产品安全性的纠结,让消费者明白保健食品对于健康生活的作用,共同促进保健食品行业的成长,当是行业刻不容缓的作为。(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