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67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松原市宁江区永发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田谷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芯乳酸菌酸菜(750g/袋、图形商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2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脱氢乙酸是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细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目前广泛用于肉类、鱼类、蔬菜、水果、饮料类、糕点类等的防腐保鲜。长期超标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二)高新园区吉大超市销售的标称小陈蔬菜批发为进货来源的黄豆芽(计量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中枢神经兴奋药甲氯芬酯的中间体,原用于植物生长调节。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很可能造成慢性中毒甚至影响到生理。
(三)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站前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酿酒总厂生产的精制黄酒料酒(500mL/瓶、積德泉及图形商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95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四)绿园区木吉它超市销售的标称公主岭市选东屠宰场为进货来源的牛肉(计量称重),氟苯尼考检出值为372.5μg/kg,标准规定为≤200μg/kg。
氟苯尼考是一种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细菌性疾病,尤其对呼吸系统感染和肠道感染疗效明显。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肉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并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松原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