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电视电话培训会议。
2018年12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公布,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和规范,提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了此次电视电话培训会议。
会上,总局法规司有关同志围绕两部规章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主要条款、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
总局各业务司局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具备条件的市(地、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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