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110批次样品,7种产品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肉制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1.绿园区木吉它超市销售的标称王波为进货来源的韭菜,腐霉利超标。
2.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销售的姜片,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3.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王桂贤蔬菜为进货来源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亚菊蔬菜批发为进货来源的菠菜,毒死蜱残留超标。
5.在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抽取的黄瓜咸菜(散装(200g/袋)),防腐剂超标。
6.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樱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60克/袋、樱树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超标。
7.吉林省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自由大卖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市鸿润蔬菜种植基地为进货来源的芹菜,氧乐果超标。
超标物的危害
据了解,4-氯苯氧乙酸钠是中枢神经兴奋药甲氯芬酯的中间体,原用于植物生长调节。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很可能造成慢性中毒甚至影响到生理。
毒死蜱为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其杀虫谱广,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氧乐果属高毒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一定胃毒作用,击倒力快、高效、广谱、具有杀虫、杀螨等特点,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和内渗作用,是较理想的根、茎内吸传导性杀螨、杀虫剂,特别适于防治刺吸性害虫,效果优于乐果和内吸磷,不易产生抗性,并可降低易产生抗性的拟除虫菊酯的抗性,但40%氧乐果乳油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其卫生质量的,直接关系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人如果进食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容易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而延长保质期。长期过量食用防腐剂超标食品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发现情况请拨打12315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并通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通化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ZAKER吉林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