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国海关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4612批,同比增加49%;查获侵权货物1654万件,案值4105万元人民币。
统计显示,1-3月海关查获的侵权货物中,4323批发生在邮递渠道,占93.7%。从货物批次看,郑州、上海、南京海关查获的排前三位,共3061批,占66.4%。按照货物数量看,深圳、宁波海关查获的排前两位,共1463万件,占88.5%。
一季度中国海关推进与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海关的合作,重点拓展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家海关的合作,加强对非洲国家海关执法的合作与援助,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海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跨境电商领域的假冒侵权,全国海关完善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联动机制,推进线上线下综合治理的打假新模式,利用在口岸的执法优势,及时发现侵权违法线索,准确定位制假售价源头,促进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海关还积极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引导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强化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此外,海关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权利人维权联盟等组织的协作,实现打击侵权的社会共治格局。
一季度海关总署审批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2714件,同比增长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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