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3起销售不合格食品案。永辉超市贵安新天地店、连江县凤城镇优滋味面包店违法受罚,福清雅日星贸易有限公司因能履行进货查验责任被免予处罚。
经查,永辉超市总部于2018年12月26日起向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连江贵安新天地店配送3批次“茶口粉干”,共12包。这些“茶口粉干”属定量包装的预包装食品,但销售时标签未标示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营养标签等信息。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这批标签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当即予以扣押。2019年4月15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没收涉案的“茶口粉干”,罚款2万元。
1月9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连江县凤城镇优滋味面包店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有8盒“Zàini”巧克力球,从外包装上看是进口产品,却无中文标签。经查,1月2日,连江金誉食品有限公司从福州缔煌工贸有限公司购入4件商品,每件8盒,每盒24个巧克力球,合768个。连江金誉食品有限公司将1件上述商品配送至优滋味面包店,计8盒192个。优滋味面包店已销售7个,获利33.6元。4月8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认定优滋味面包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决定没收该面包店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巧克力球185个,处以5000元罚款。
此外,福清雅日星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从晋江市灵源新意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地瓜粉100包。至案发之日止,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62元。该批次地瓜粉经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018年12月15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福清雅日星贸易有限公司能说明涉案食品的来源,并能提供涉案食品生产者的检验报告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2019年4月12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免予处罚。记者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