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其中,此次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样品在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汉中、商洛、安康、杨凌等地区的生产企业中抽取,共抽查生产企业33家,抽取样品50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49批次,样品合格率98.00%。1批次产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2.0%,涉及霉菌杂菌数、杂菌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水分项目检验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工作依据NY525-2012、NY884-2012、NY//T798-2015、GB20287-2006、GB18382-2001等相关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对有效活菌数、有机质、总养分、杂菌率、水分、pH、铅(Pb)、镉(Cd)、砷(As)、铬(Cr)、汞(Hg)、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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