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7大类食品711批次,合格702批次,不合格9批次。
其中,食用农产品合格106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样品信息为:1、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鱼清海鲜店销售的明虾(活海水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8日),土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鱼清海鲜店销售的石鲟(活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福建省邵武市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新天地分公司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4、松溪县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政和县小鑫货运服务部的石鲟(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福安市李菊春蔬菜摊销售的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6、漳州市芗城区蓝海龙水产摊销售的白对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7、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德苑店销售的乌鸡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2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本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残、呋喃代谢物、氯霉素、土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类、4-氯苯氧乙酸钠等指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