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商品的品牌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选择知名品牌也已成为消费者的主要购物习惯。
这也催生了很多不法分子生产假冒名牌商品的行为,也有不少零售商家不从正规渠道进货,抱着侥幸心理进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他们认为反正商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只是销售而已,没有多少过错,而且自己也觉得商品质量还过得去,只不过贴了个“大牌子”的商标而已,殊不知这已违法、违规。
3月13日,榆林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集中销毁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假冒伪劣商品。希望通过此案唤醒广大市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法院通过严格的审理程序,处理该案件的过程中既保护权利人,也保护了广大不知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竞争的商业秩序,也让广大零售商家引以为戒,让他们真正认识到“卖正品货、赚良心钱”的重要性。
销毁现场,由知识产权合议庭负责人宣读销毁流程,执行人员将封有侵权假冒花露水纸箱当场清点、开箱。经核对后,启封瓶身,将假冒“六神”牌花露水集中倒入容器集中,并将伪劣产品包装按照纸质、塑料、玻璃、废液垃圾分类集中,随后将废液集中封存,下一步将通过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对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
2018年,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合议庭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办案力度,全年共办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08件。此次被销毁的假冒“六神”牌花露水,是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在诉前维权过程中通过公证处以“公证”方式在榆林市多个超市、日化零售门店购买后提交到法院。经鉴定后,上述商品均为非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该批案件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令相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立即停止了侵权行为,并赔偿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商誉损失,有效的净化了榆林的市场营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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