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加拿大在商标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该国宣布令人期待已久的《商标法》修正案即将生效,此举会推动本国的商标法律与全球标准保持一致。此外,加拿大还宣布了其在立法方面所取得的其他令人意想不到的进展,而这将会对本国的商标保护产生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加拿大即将生效的商标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变化。
全新的商标法律法规
加拿大联邦政府最终确定了C-31法案(BillC-31)的生效日期,该法案将会对本国的《商标法》进行修订。2018年11月,联邦政府宣布该法案将于2019年6月17日生效。此外,联邦政府还公布了全新的《商标法规》。该法规主要包含下列修订内容:
●取消商标申请理由和商标使用声明;
●扩大非传统商标(例如颜色商标、味觉商标、气味商标、全息图商标以及动作商标等)的保护;
●缩短商标的续展期限(从此前的15年缩短至10年);以及
●加入《马德里协定》《尼斯分类》以及《商标法新加坡条约》。
《预算实施议案》
每年,联邦政府都会颁布一至两部综合法案来实施议会提出的联邦预算。2018年12月13日,《2018年第2号预算实施议案》(Budget Implementation Act22018)获得了皇室御准。该议案包含了对一系列联邦法律的修订并涵盖了与商标有关的以下重要条款:
●增加“可以恶意注册为由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这一规定;
●阻止那些在商标注册后的前3年内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持有人在该阶段的侵权诉讼中或商誉遭到损害时来获得相关救济;
●明确禁止使用公众机构已采用的官方标志;
●允许商标注册机构以保密的形式来发出命令和费用核定书,并提供案件管理的时限;以及
●要求商标申请人针对商标注册机构所作出的决定而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时提交相关证据。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2.0
加拿大还与墨西哥和美国达成了一项全新的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以此取代NAFTA。加拿大在很大程度上会遵守USMCA中的商标条款,或者一旦本国《商标法》生效,加拿大将会与新协定中的条款保持一致。USMCA要求加拿大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批准或加入《马德里协定》以及《新加坡条约》;
●采用与《尼斯分类》一致的商标分类制度;以及
●不得拒绝气味商标的注册。
上述所有的法律法规已经在调整当中并将于2019年6月17日生效。
结语
加拿大迫切期待C-31法案的实施,因为此举会为商标所有人带来许多全新的机会来为自身的商标提供保护。(编译自www.lexolo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