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8日,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2018年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显示,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23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7批次。
目前,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并未直接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属于自愿性产品认证产品。根据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强制实施细则中,要求随整车一同测试,没有单独认证的要求。该产品也没有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的质量把控主要靠各省市质监部门的事后监督。
根据抽查区域和产品类型,本次监督抽查可能采用以下两种组合之一:
1)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8-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2)QB/T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QB/T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
检测项目为:空载直流输出电压(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过载保护(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机械强度、布线(内部布线)、输入、输出线及插头(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安全标志和说明书(标志和说明)。这些项目在不同标准中的名称可能不同,主要测试内容一致。
被检出不合格的7批次产品涉及2个项目不符合:1)机械强度、2)标志和说明(安全标志)。由于本次抽查项目均为安全项目,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会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风险。
2018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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