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环节三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各类食品样品160批次,分别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共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总体发现样品不合格率为1.25%。其中,抽检餐饮食品样品149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主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自制肉制品、焙烤食品、辣椒酱、火锅底料、餐饮具及即食食品环节表面、现制饮料等。抽检依据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餐饮业即食食品环节表面卫生要求》(GB14934)等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抽检项目包括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样品149批次。其中:熟肉制品18批次、现制饮料4批次、焙烤食品2批次、火锅底料4批次、辣椒酱4批次、餐饮具及即食食品环节表面112批次、油条2批次、元宵3批次,共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1.34%。抽样自上海市长宁区兆丰幼儿园(食堂)的1批次饭碗样品、抽样自上海信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的1批次碟子样品检出大肠菌群。
长宁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抽检不合格企业或个人立案调查、责令整改。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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