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据公告,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6大类食品共38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76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本次抽检方便食品27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饮料21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酒类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蔬菜制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牡丹江市红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仟富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君来也大豆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方正县哈方源稻米油专卖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方正源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稻米油(米糠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大兴安岭十八驿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标称大兴安岭十八驿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八驛饮用天然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6/27),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大兴安岭十八驿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大兴安岭十八驿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7/07),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佳木斯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冷韵泉苏打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极地冰泉饮用天然苏打水,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克山县帝泰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让胡路区泉生酒厂生产的润邦小烧五年陈酿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七)依安县帝泰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聊城东昌府区鲁粮酒厂生产的小酒缸(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八)哈尔滨市道外区七彩虹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呼伦贝尔市蓝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呼伦贝尔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九)哈尔滨香坊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奇神集团大兴安岭新林绿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后续处理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