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共3类产品15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1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6批次;抽检餐饮食品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6批次;抽检蔬菜制品1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琼中营根林明珠水果摊销售的橘子,检验项目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白沙牙叉程家旺运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南丰桔,检验项目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儋州兰洋恒达集贸市场王海慧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万宁东澳赖建华蔬菜摊位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乐东莺歌海平玉油条店销售的蛋球(油炸面制品),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六)乐东莺歌海平玉油条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七)保亭保城明记饭店销售的炸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八)三亚南洋佳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香菇(规格:100克/袋,生产日期:2018-10-10),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复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